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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国使馆教育官员解读“教育涉外监管网”更新法国高校名单
2010/12/16

  为帮助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正确选择国外学习学校,加强对自费留学中介活动的监管,引导自费留学中介机构与国外正规学校开展合作,教育部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和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公布了33个我国公民主要留学国家1万多所学校名单,基本涵盖了我国公民主要留学目的地国的正规高等学校。目前我国自费出国留学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国外学校质量存在问题;二是留学人员和家长选择自费出国留学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三是非法留学中介活动和部分留学中介开展业务不规范使留学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11月30日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对部分公布信息进行了新的调整,主要更新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挪威、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学校名单,目前为第十六版。其中,法国高校名单更新具有特殊的背景和意义。

  一、此次法国高校名单更新的背景及意义

  继胡锦涛主席今年11月对法国成功进行国事访问后,中法两国步入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新时期。胡主席在访法期间同法国萨科齐总统就中法交流合作达成了诸多重要共识。在人文教育方面,两国元首一致表示希望进一步密切中法人文交流,尤其是提高各自国家赴对方国家留学深造的人数,对于在法中国留学生数量,希望到2015年增至50000人(2010年约27000人)。伴随着中法两国关系的不断升温,两国教育交流合作必将深化发展,加之法国高等教育近年来通过改革创新不断体现出的自身特色及吸引力,我们对两国元首提出的这一目标的实现充满信心,同时也意识到,教育交流合作“量”的提高离不开“质”的保障。因此,配合国内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留学人员接受法国优质教育资源的引导推介工作,任重而道远。此次,教育涉外监管网名单的更新正是为了更好地反映法国近年来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发展变化,帮助我赴法留学人员对法国高校有更全面、准确的认识,引导其正确选择拟留学教育机构。

  二、更新名单重点内容解读

  此次更新范围主要涉及三类法国高等教育机构,第一类是法国高教科研部直属的公立大学(université),自2007年法国颁布新的《高等教育法》以来,法国大学纷纷步入“大学自治”的行列,部分大学进行了合并,名称发生变更,譬如斯特拉斯堡原先的三所大学,目前已合并为一所大学,更名为斯特拉斯堡大学。第二类学校是能够颁发工程师文凭的工程师学校(école d'ingénieur),在法国,只有通过了法国工程师职衔委员会(CTI)认证的学校才有资格授权颁发工程师文凭,该文凭等同于硕士文凭。此类学校以选拔考试的严格、教学质量的严谨、产学研间配合的密切而著称,一直是法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特色及其骄傲所在。此次更新的工程师学校名单是基于法国工程师职衔委员会2010年公布的最新名单而确立的,对一些过去未在教育涉外监管网名单,但资质较好的私立工程师学校进行了补充,同时进一步细化了法国大学下属的工程师学院的名单。第三类是商业管理类学校(école de commerce et de gestion)。目前在法国有将近200多所商业管理类学校,大部分都是受地方工商会或私人协会管理的私立性质学校。在法国,私立教育的开办和发展受到法律的保护,私立学校通过政府办学资格的基本审核后,可自行选择接受不同层次及性质的官方机构的认证,比如常见的针对文凭职业价值及定位的法国劳动部下属的国家职业资质委员会的认证(CNCP)、法国学校联合会如“大学校委员会(CGE)”的认证,还有法国高教科研部针对私立学校办学质量的文凭核准资格认证(visa de diplôme)。按照2007年我国教育部同法国高教科研部签署的两国文凭学位互认协议的规定,中国政府承认通过法国高教科研部批准或质量担保的文凭的价值,因此针对法国私立商业管理类学校的特殊情况,经过调查了解,最具法国官方对学校办学和文凭质量保证的认证层次应为法国高教科研部的“文凭核准资格认证”。此次公布的教育涉外监管网上的法国私立商业管理类学校的名单均为2010年获得法国高教科研部文凭核准资格的学校。值得注意的是,私立商业管理类学校获得文凭核准资格具有一定时效性,一般为三到五年。期满须根据法国高教科研部的新一轮认证结果决定其资格是否延续保留。

  三、对拟赴法留学人员的温馨提示

  随着中法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深化,两国政治、经贸、文化关系的不断密切发展,中法教育交流合作必将向广度和深度两个方向齐头并进。驻法国使馆教育处将进一步深化全方位为在法留学人员服务工作,同时建议广大拟赴法留学人员:

  1. 尽量通过正规渠道(中国教育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驻法国或法国驻华使馆、正规中介)深入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办学情况,如办学资质、条件、水平等。

  2. 了解中法两国教育部签署的学位文凭互认协议内容(详见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网站),务必弄清学校所颁发的学历、学位是否经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不要选择那些虽经所在国有关部门批准合法办学并能授予学位,但是其颁发的学历、学位不被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质量评估或认证机构承认或注册的学校。从相关情况看,这些学校的办学虽然合法,但由于办学质量没有官方保证,颁发的文凭难以得到社会公认及中法两国教育部的对等承认,缺乏相应的就读价值,应尽量避免就读。

  3. 鼓励通过中法两国校际合作交流项目的形式赴法留学深造,对于通过留学中介机构办理赴法留学的人员,建议选取获得中国教育部资格授权的正规中介公司,同时注意签署能保护自身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建议留学人员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4. 对于那些未列入公布名单的学校,或资质情况不够了解的国外学校,务必注意通过可靠渠道全面了解其实际情况,以免被不实信息或虚假广告宣传误导而上当受骗。

  5、国外学校名单公布工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承办。广大留学人员和有关机构如需了解国外学校的详细情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接受留学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国外学校资质情况的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方式为:

  传真:0086-10-8236 1059;

  E-mail: xxiong@csc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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